離任審計,是指對法定代表人或高級管理人員整個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所進行的審查,鑒證和總體評價。是考核責任人任職期間的業績,明確劃分前后任的經濟責任的有效方法。所出具離任審計報告,通常提供給上級單位、管理層和理事會。
離任審計應該審計什么
1、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這里的收支,在一級政府可以表現為財政收支,行政部門表現為經費收支,事業單位表現為事業經費的收支,在企業單位則表現為企業會計準則中會計要素概念上的收入和支出,以收支來表達,可以概括行政、企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限內的動態情況,實際是被審計單位在一定期限內通過會計資料載體所反映出來的經濟活動。有些人提出,離任審計內容應包括重大投資活動、重大項目支出和與此相關的重要經濟合同。我認為,這實際上是上述收支所包含的內容,不應作為一項單獨的內容來反映。
2、資產、負債和權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這里的資產、負債和權益,也是包括行政、企事業單位按會計要素概念所確認的資產、負債和權益,這是結合對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審查,確認一個時點的靜態結果,確定離任者管理的資金狀況的真實狀況即所謂的家底,使得離任者交個清楚,接任者接個明白,這是交接雙方所關心和要求的,這個時點原則上應與領導離任時點一致。大額未決的債權、債務,應作為資產負債審計的重要項目予以關注,而資產的增值保值,也是通過凈資產的變化即權益的審計來確認。對收入、支出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審計和對資產、負債、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符合現行審計規范的要求,也是審計評價的需要。而所謂的各種經濟指標完成情況,也應該由此而產生。
3、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內容較多,審計人員不可能對被審計單位的全部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因此,只能選擇與收支及資產、負債、權益內容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這個審計應從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入手。
4、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的劃分是不可缺少的,而經濟責任的劃分,應結合上述三項內容的審計來進行,如果存在違紀違規問題、損失浪費問題、內控制度不健全或者控制失效,就應進一步明確經濟責任人在其中應當承擔的責任,否則,就解除其責任。在確定審計內容時,審計職權范圍以外的事項,如財務評價指標以外的其他非經濟指標,如計生、黨建等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不應列為審計內容。
【離任審計流程】
離任審計工作從業務承接到完成通常要經過以下步驟:
1、會計師事務所和離任單位進行初步溝通了解,確定離任審計目的、審計范圍、審計收費等;并簽訂業務約定書;
2、會計師事務所安排項目組,下發委托方離任審計準備的資料清單;
3、被審單位按照資料清單準備相關審計資料,并確定現場審計時間。
4、現場審計階段;
5、審計情況匯總和形成審計報告初稿;
6、與被審離任單位交換意見;
7、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離任審計需提供的資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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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任審計收費標準】
離任審計收費標準最低:3000元起
年末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2.5‰
年末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上-1億元(含1億元)(‰):0.15‰
年末資產總額1億元以上-10億元(含10億元)(‰):0.1‰
年末資產總額10億元以上(‰):0.02‰
注:
1.收費基數為年末資產總額;
2.收費采用差額定率累進分段計算。
3.上述為1個會計年度,連續審計的應分年度計算;對于集團類企業,應分別計算。
提醒:以上為行業收費標準,會計師事務所會依據資產總額、全年收入總額、帳務情況綜合報價。
【離任審計時間】
離任審計時間:不限
離任審計所需要的時間依賴于審計的目的,審計范圍、項目涉及的會計期間、審計工作量及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流程等,一般包括外勤審計時間和匯總報告時間。
規模小的單位一周內可以出具審計報告,規模大的單位時間會長。具體離任審計時間按照審計計劃安排進行。